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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发出督促起诉令70份涉及国有资金1.1亿元

2012年06月04日 08:08:2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赵付立 周兴虎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州县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在州检察院民行处统筹安排下已发督促起诉令(或意见书)70份,涉及金额1.1亿余元,督促起诉工作开局良好。

    2010至2011年,全州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高检院和省州的认可。2012年,通过认真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对如何抓好民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州检察院民行部门对该州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再次进行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找新的突破口。

    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该州国土局,普安、晴隆等县国土部门仍有大量国有土地出让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收回的情况,于是重点在以上县市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通过认真核实后,州检察院于4月向州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份,督促金额7140万元。与此同时,州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到晴隆、普安等县指导开展工作,带领县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同志直接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核实情况,普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4份,督促金额3500余万元;晴隆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1份,督促金额108万元。兴仁县院将督促起诉的范围扩展到金融系统,今年共向该县信用联社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64份,督促金额150余万元。同时,州检察院还要求县市院跟踪督办,将往年财政信贷资金收回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扩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范围,在抓好拖欠土地出让金领域起诉的同时,将督促环保、税务、城建、卫生监管、医疗、水利等部门追回被拖欠的排污费等国资,作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又一重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将移送反贪、反渎部门依法查处。(赵付立 周兴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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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发出督促起诉令70份涉及国有资金1.1亿元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6月04日 08:08:24 | 赵付立 周兴虎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州县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在州检察院民行处统筹安排下已发督促起诉令(或意见书)70份,涉及金额1.1亿余元,督促起诉工作开局良好。

    2010至2011年,全州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高检院和省州的认可。2012年,通过认真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对如何抓好民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州检察院民行部门对该州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再次进行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找新的突破口。

    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该州国土局,普安、晴隆等县国土部门仍有大量国有土地出让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收回的情况,于是重点在以上县市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通过认真核实后,州检察院于4月向州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份,督促金额7140万元。与此同时,州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到晴隆、普安等县指导开展工作,带领县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同志直接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核实情况,普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4份,督促金额3500余万元;晴隆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1份,督促金额108万元。兴仁县院将督促起诉的范围扩展到金融系统,今年共向该县信用联社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64份,督促金额150余万元。同时,州检察院还要求县市院跟踪督办,将往年财政信贷资金收回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扩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范围,在抓好拖欠土地出让金领域起诉的同时,将督促环保、税务、城建、卫生监管、医疗、水利等部门追回被拖欠的排污费等国资,作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又一重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将移送反贪、反渎部门依法查处。(赵付立 周兴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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