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启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从今年7月1日起,黔西南州质监部门对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根据国家总局《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和省质监局《贵州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将按照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分为AA、A、B、C共四个类别,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和加严监管四种监管方式。对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强和实现程度好、能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的优秀自律企业,列为AA类,主要监督检查企业落实自我承诺情况;对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较强和实现程度较好、能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的良好自律企业,列为A类,主要监督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对具有基本的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产品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的企业,列为B类,采取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能力较差,近三年存在较为严重的产品质量不良记录的企业,列为C类,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同时建立降级企业约谈机制,质监部门对降级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告知对其降级的原因,要求企业依法整改。
同时,根据总局公布的工业产品质量风险等级,对确定为Ⅰ级(高风险)产品的生产企业,监管方式从严下调一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周期为一年。我州将在8月底前完成电线电缆、建筑防水卷材、电动自行车等三类重点产品企业的分类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所有获证企业的分类监管工作。对于AA类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将视情对外公示,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各方面的社会监督。 (谢国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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