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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45人被查逃逸 驾驶员被罚款并行拘10日

2012年07月18日 08:13:26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陈奎松 刘云

    亮点黔西南讯 7月16日,驾驶员马某到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罚。起因是7月3日马某在驾驶客车的过程中严重超载,民警拦下客车后弃车逃逸。(本网曾作报道)

    2012年7月3日0时55分,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起客车超员百分之百以上违法行为(核载39人,实载84人),客车驾驶人马某弃车穿越对向车道疯狂逃跑(考虑到驾驶员穿越车道极其危险,民警没有追赶)。事发过后,办案民警查到云AR3567号大型卧铺客车系挂靠在云南昆明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民警及时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协同追查驾驶人。通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7月16日下午,驾驶员马某到高速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经询问得知,马某驾驶云AR3567号大型卧铺客车从湖南武岗出发,往云南昆明方向行驶,该车出发时核载39人,实载39人。7月2日21时行驶至贵州贵阳时,经票贩子联系,该车在贵阳一服务区又装客45人。当民警查获该车时,驾驶人马某深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因害怕交警的处罚,一时糊涂弃车逃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马某处以罚款2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马某已被办案民警送往晴隆县公安局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超员,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严重威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高速大队自成立以来,严厉整治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继续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保持信息畅通,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并欢迎各界人事拨打“96122”电话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 陈奎松 刘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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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45人被查逃逸 驾驶员被罚款并行拘10日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7月18日 08:13:26 | 陈奎松 刘云

    亮点黔西南讯 7月16日,驾驶员马某到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罚。起因是7月3日马某在驾驶客车的过程中严重超载,民警拦下客车后弃车逃逸。(本网曾作报道)

    2012年7月3日0时55分,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起客车超员百分之百以上违法行为(核载39人,实载84人),客车驾驶人马某弃车穿越对向车道疯狂逃跑(考虑到驾驶员穿越车道极其危险,民警没有追赶)。事发过后,办案民警查到云AR3567号大型卧铺客车系挂靠在云南昆明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民警及时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协同追查驾驶人。通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7月16日下午,驾驶员马某到高速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经询问得知,马某驾驶云AR3567号大型卧铺客车从湖南武岗出发,往云南昆明方向行驶,该车出发时核载39人,实载39人。7月2日21时行驶至贵州贵阳时,经票贩子联系,该车在贵阳一服务区又装客45人。当民警查获该车时,驾驶人马某深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因害怕交警的处罚,一时糊涂弃车逃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马某处以罚款2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马某已被办案民警送往晴隆县公安局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超员,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严重威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高速大队自成立以来,严厉整治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继续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保持信息畅通,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并欢迎各界人事拨打“96122”电话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 陈奎松 刘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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