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黔西南州政府及8县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截止2012年11月,全州购置消防车17辆,提前超额完成州政府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贵州省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要求购置9辆消防车的目标任务。
按照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全州2012年内需购置中型以上消防宣传车1辆,册亨、贞丰、晴隆各购置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望谟、普安、册亨、晴隆各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1辆,更新购置国产专用底盘消防车至少1辆,消防车辆配备的责任目标共计9辆。为此,州、县市两级政府年初专门召开与8县市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经费,强化督促,按照领导分工挂点,目标责任考评的方式,全力推动各县落实消防车辆装备经费保障和招标采购任务。
目前,全州政府累计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含云梯车)8辆,超额采购4辆;购置抢险救援消防车5辆,超额采购2辆;购置国产专用底盘消防车2辆,超额采购1辆;另外购置中型多功能消防宣传车1辆,超额购置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全年累计购置消防车辆17辆,与购置9辆消防车的目标任务相比,实际购车数量达到了责任目标数量的近2倍。这批装备的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全州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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