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黔西南州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提高
今年我州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提高
增加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低于100元和200元
1月10日,记者从黔西南州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已下拨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到各县市,要求按新标准向全州818名孤儿足额发放。
据了解,次此发放的中央和省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和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加了市、县两级地方配套资金,使孤儿基本生活费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100元和200元。其补助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市、县两级财政不得低于100元标准予以补助,月均达6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市、县两级财政不得低于200元标准予以补助,月均达1200元。
另外,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集中供养孤儿按照每人200元补助标准发放,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人100元补助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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