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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制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

2013年03月21日 16:01:2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谭晓红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贵州省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贵州省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中院结合全州法院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全州法院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严格工作纪律、执行廉政从政规定、规范调研工作、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各类活动、严格公车管理以及抓好贯彻落实等八个方面进行细化,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干警在下基层时、工作时间、办公室等工作场所以及在会议、培训等期间打麻将,下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工作。严格执行上班期间着装规定,对着装不规范的干警要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干警职工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娱乐性节目,以及外出逛街购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考勤后吃早餐变相迟到。严禁干警职工工作日中午饮酒,平时严禁酗酒。规定了基层法院院长外出必须经中级法院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控各类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简约节俭高效办会。会场布置应庄严、大方、朴素,一律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安排在客房有麻将机的宾馆召开。严格执行有关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控陪同人员,坚持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处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规范调查研究工作。实行统筹安排,深入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科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完善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基层院,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一律与陪同人员、工作人员集体乘车,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中院干警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准收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住宿不超标准,一律不得接受宴请,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具备条件的一律在基层院食堂就餐或吃自助餐。中午一律不饮酒。

    四是切实改进会风。减少会议数量。能发文件解决问题的不开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未经批准,两级法院领导一律不得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论坛等活动,不参加各类商业性会议和活动。凡参加省、州、上级法院会议时,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指定人员参加会议,不准随意更换参会人员,指定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规定请假,由上级法院确定参会人员。参加各种视频会议时,会议通知要求参会的人员必须到会,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要注重视频效果,不准吸烟,不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五是精简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检查考核。除最高院、省高院、州中院、州委有关文件明确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外,一律不另行组织其他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组织干警到国内、省外、省内考察时要有目的,有课题,必要时要向州委、政法委,县委、县政法委报请,严禁在旅游区利用考察活动为名用公款旅游。

    六是切实改进文风。减少文件简报。全面清理压缩机关现有简报,部门的信息简报需报送州委、州政府、省高院的,由各部门编写后送办公室统一报送。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和格式,严格限制篇幅。除重大工作部署文件外,每份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期简报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2013年6月全面推进公文无纸化办公,除保密要求外,部门制定编发的文件简报,须报送院领导、各部门时,一律上传内网传阅(报送党组成员的主要文件简报除外)。

    七是严格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不准将执法执勤车辆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挪用套用执法执勤车辆车牌;不准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不准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农庄、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周边。两级法院全体干警执行公务时,如不按规定执行,发生问题的,由乘坐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承担主要责任。两级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对因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是严格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从2013年起,两级法院将贯彻执行本办法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处科级领导述职报告,作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工部门、机关党委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严肃责任追究。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院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谭晓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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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制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3月21日 16:01:24 | 谭晓红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贵州省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贵州省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中院结合全州法院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全州法院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严格工作纪律、执行廉政从政规定、规范调研工作、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各类活动、严格公车管理以及抓好贯彻落实等八个方面进行细化,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干警在下基层时、工作时间、办公室等工作场所以及在会议、培训等期间打麻将,下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工作。严格执行上班期间着装规定,对着装不规范的干警要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干警职工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娱乐性节目,以及外出逛街购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考勤后吃早餐变相迟到。严禁干警职工工作日中午饮酒,平时严禁酗酒。规定了基层法院院长外出必须经中级法院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控各类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简约节俭高效办会。会场布置应庄严、大方、朴素,一律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安排在客房有麻将机的宾馆召开。严格执行有关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控陪同人员,坚持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处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规范调查研究工作。实行统筹安排,深入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科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完善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基层院,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一律与陪同人员、工作人员集体乘车,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中院干警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准收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住宿不超标准,一律不得接受宴请,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具备条件的一律在基层院食堂就餐或吃自助餐。中午一律不饮酒。

    四是切实改进会风。减少会议数量。能发文件解决问题的不开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未经批准,两级法院领导一律不得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论坛等活动,不参加各类商业性会议和活动。凡参加省、州、上级法院会议时,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指定人员参加会议,不准随意更换参会人员,指定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规定请假,由上级法院确定参会人员。参加各种视频会议时,会议通知要求参会的人员必须到会,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要注重视频效果,不准吸烟,不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五是精简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检查考核。除最高院、省高院、州中院、州委有关文件明确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外,一律不另行组织其他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组织干警到国内、省外、省内考察时要有目的,有课题,必要时要向州委、政法委,县委、县政法委报请,严禁在旅游区利用考察活动为名用公款旅游。

    六是切实改进文风。减少文件简报。全面清理压缩机关现有简报,部门的信息简报需报送州委、州政府、省高院的,由各部门编写后送办公室统一报送。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和格式,严格限制篇幅。除重大工作部署文件外,每份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期简报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2013年6月全面推进公文无纸化办公,除保密要求外,部门制定编发的文件简报,须报送院领导、各部门时,一律上传内网传阅(报送党组成员的主要文件简报除外)。

    七是严格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不准将执法执勤车辆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挪用套用执法执勤车辆车牌;不准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不准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农庄、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周边。两级法院全体干警执行公务时,如不按规定执行,发生问题的,由乘坐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承担主要责任。两级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对因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是严格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从2013年起,两级法院将贯彻执行本办法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处科级领导述职报告,作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工部门、机关党委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严肃责任追究。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院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谭晓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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