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对辖区文物保护“五类违法行为”排查整治
亮点黔西南讯 近期以来,黔西南州对辖区内482处文物保护单位“五类违法行为”展开历时近半个月的拉网式排查整治。
本次排查整治由州文物局牵头,各县(市)配合。以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与村镇所涉文保单位为重点,就国有不可移动文物非法转让、抵押;景区旅客接待量超标,造成文物安全隐患;擅自拆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建筑;文保单位管理机构交由企业管理或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整体出让企业经营等“五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29处、州级22处、县级429处。
针对个别县(市)文物保护、管理资金投入不到位;文物保护与利用机制不完善、管护与开发利用脱节的现象,目前已采取相应措施,整改落实。
排查整治加大了全州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各县(市)民众文物保护法制意识,为切实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实现黔西南文物保护与利用“双结合”铺平了道路。(崔利军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