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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三措施”全面加强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

2013年04月04日 08:16:2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刘永松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黔西南州消防工作实际,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三条措施”全面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控社会面火灾隐患。要求全州消防部队清明节前在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的同时,要对公墓、塔陵、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

    二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安全用火意识。清明节期间,要求全州消防部队结合春季防火工作和当地的祭祀风俗,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州公安消防支队4月3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兴义市猪场坪乡利用赶集时间对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还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全力做好执勤备战和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漏岗。针对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特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旅游风景区、古建筑等重点单位的熟悉演练。确保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配合处置,重点防止森林火灾向建筑物蔓延,确保全州过上平安清明节。(刘永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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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三措施”全面加强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4月04日 08:16:24 | 刘永松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黔西南州消防工作实际,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三条措施”全面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控社会面火灾隐患。要求全州消防部队清明节前在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的同时,要对公墓、塔陵、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

    二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安全用火意识。清明节期间,要求全州消防部队结合春季防火工作和当地的祭祀风俗,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州公安消防支队4月3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兴义市猪场坪乡利用赶集时间对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还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全力做好执勤备战和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漏岗。针对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特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旅游风景区、古建筑等重点单位的熟悉演练。确保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配合处置,重点防止森林火灾向建筑物蔓延,确保全州过上平安清明节。(刘永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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