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采取有力措施打击传销切实创建“无传销城市”
2013年07月11日 12:10:29来源:州政府网 作者:
为有效打击传销行为,黔西南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着力创建“无传销城市”,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基层公安、工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中心为主,对本辖期内的传销活动进行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社区、居(村)委会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坚决把传销人员清除境外。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传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集中打击行动。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公安、工商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居(村)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三是继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六进、六覆盖”工作。打击传销工作不但要加大打击力度,而且要注重防范工作,而防范工作的主要环节是宣传教育,主要抓好“六个进入、六个覆盖”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1.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农村,做到乡(镇)、村全覆盖。通过乡(镇)、村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2.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在校园内设置宣传栏,做到全州大专院校、城镇、农村中小学全覆盖。通过大专院校、中小学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3.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业,做到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企业全覆盖。4.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做到所有社区全覆盖。通过社区向辖区内的居民、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户等广泛进行宣传教育。5.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市场,做到各类专业市场、有固定设施的城乡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超市全覆盖。6.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机关,做到县(市)、新区、州直机关单位全覆盖。通过开展“六进、六覆盖”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州政府分别与各县(市)、新区(试验区)及州直打传成员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责任状,各县(市)、新区(试验区)要层层抓好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乡(镇、街道)要与社区、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分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真正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分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居)委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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