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公车被私用?
近日,州纪委对8月份作风建设检查情况进行通报。14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其中:党政纪立案19件29人,结案8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2人),政纪处分11人(行政警告8人,降级3人),组织处理55人(免职4人,辞退3人,通报批评47人,批评教育1人),其他处理68人。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兴仁县李关乡安监站站长梁某某,副站长方某某,工作人员张某、孙某某,8月6日下午驾驶“安全监察”标识公务车贵E36223到农家乐打麻将。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安监站站长职务;方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安监站副站长职务;张某、孙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18日《中国黔西南》网)
这则《通报》消息,不到一天时间就有400余人浏览。网友在对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麻将、公款消费、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违反上班纪律等问题治理成果感到高兴的同时,特别是对查处公车私用叫好。然而,也有网友表达了担忧,认为这是已经发现的,不知没发现的还有多少?
在《通报》的11起典型案例中,就有2起公车私用。
突出、显眼、典型的还是兴仁县李关乡安监站站长梁某某等人驾驶“安全监察”标识公务车贵E36223到农家乐打麻将,因为这车有“安全监察”标识,不是一般的公车,不是普通的公车,而且这车不是停在矿山,而是停在农家乐。
在大众的印象中,公车是指私车以外的车辆。只要不是自己掏腰包买的车辆,不是民营企业的车辆,都属于公车范畴。公车游走在公私不清的边缘地带,成为一些公仆私欲运转的载体,这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于是,有人质疑:兴仁县李关乡安监站站长梁某某等人驾驶的“安全监察”标识公务车,现身农家乐,这是典型的公车私用,其浪费掉的燃油、维修等等费用,由谁买单?
笔者臆想,如果这车没有“安全监察”标识,能被发现是公车私用?单凭贵E36223车牌号,有谁能够知道公车竟会开到农家乐去呢?如果这车没有“安全监察”标识,凭着蛛丝马迹管公车,又哪里监管得过来呢?如果这车没有“安全监察”标识,恐怕也不会被明察暗访者“逮”着吧?
由此,笔者认为,公车治理不仅需要严密管理制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致有漏网之鱼,在想不到万全之策的当下,车身喷字,带着标识上路,仍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为这车显眼。而且车身喷字,容易将车辆信息置于群众眼皮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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