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出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重点防治废水、废气、废渣污染
10月1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明确提出环境保护5年规划,将以废水、废气、废渣污染防治为重点,推出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从而实现贵州经济增长快、环境质量好,百姓富、企业强、生态美的目标。
1、从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时间建设10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实现100个示范小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3年,在已完成2个污水处理工程的基础上,开工建设28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2个示范小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2014年,开工建设3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38个示范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2015年,开工建设2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40个示范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2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20个示范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2017年,10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2、从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时间建成111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在已建成10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以奖代补支持,当地政府或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金,采用BT、BOT等方式建设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前建成39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前建成62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从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时间建成47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2014年底前完成第一批11个项目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第二批36个项目的建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4、从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时间完成燃煤火电厂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脱硫设施旁路封堵项目建设。
2013年完成8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15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建成投运;2014年完成22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13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建成投运;2015年完成21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12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建成投运,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指标。责任单位为: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电监办、贵州电网公司。
5、2013年底前完成32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指标。
6、2013年建成瓮福集团、中化开磷公司、川恒化工公司磷石膏渣场渗漏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三大磷化工企业对乌江、清水江的磷污染问题。
7、2013年建成7个规模企业和8个片区小酒业酿酒废水治理设施,并确保企业按期完成环保设施建设,酿酒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8、从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时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加强现场督查,确保有关企业在2013年建成1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2014年建成18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2015年建成18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
9、从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时间建成179个标准化工业渣场和800个煤矿污水处理站。
督促企业按照相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工业渣场及尾矿库。推进“一煤矿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企业按期建成投运。2013年完成赤水河沿岸煤矿废水治理;2014年完成乌江、清水江、南盘江、北盘江沿岸煤矿废水治理;2015年完成都柳江及其它区域煤矿废水治理。
10、从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时间完成《贵州省空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地下水环境保护条例》和《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11、从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时间完成环境监管能力相关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省级专项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监管,到2014年确保在线率达到95%以上。2014年完成20个主要河流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2015年完成环保数字运用、监控、指挥平台建设,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建成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分片建成应急物资储备系统。
1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快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
2013年底全省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4年底前达到90%以上。加强机动车“黄绿标”管理,促进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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