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黔西南州委宣传部纪检组长戴时昌主持会议。
图为黔西南州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厚辰(右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
亮点黔西南讯 2013年12月6日上午,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
会议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纪检组长戴时昌主持。
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厚辰,州质监局稽查局副局长王勇,州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黄泽龙,州质监局法规科科长刘华,州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所长龚飞出席会议。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八类,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它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具有易燃、易爆、冲撞、高空坠落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人身伤亡。特种设备代表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目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递增,黔西南州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呈现出大型化、高速化的趋势。2012年全国特种设备总量821.67万台,另有气瓶13880万只,压力管道85.13万公里。“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538起,死亡1601人,受伤1744人。尤其是近年来几个大城市相继发生多起电梯和自动扶梯事故,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共建和谐社会是每个人应有的责任和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经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号主席令发布,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对各种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它的贯彻实施,对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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