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工商消协联合举行“3·15”宣传活动
州政府副秘书长张颖在宣传现场讲话
黔西南州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素国现场向咨询群众答疑解惑
咨询现场气氛热烈
州消协秘书长雷兴萍在接受黔西南电视台记者关于《新消法》实施的采访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4日,黔西南州市工商、消协联合州消防支队、州人行、州电信、州烟草公司等在兴义街心花园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颖受副州长、州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周玉仁委派参加宣传活动并讲话。州工商局局长孙素国、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凤俊等参加宣传活动。活动由州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德秀主持。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州消防支队,州移动公司,州电信公司,大不同商贸有限公司员工等共3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
当天,现场受理消费投诉5件,处理洗脸柜消费纠纷一件,为消费者挽回消费款4325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烟酒、变期食品、饮料、假冒农资、侵犯知识产权的汽车内胎、非法收购的烟叶等共十余类商品价值150余万元
张颖副秘书长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全州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及相关部门长期在消费维权工作战线默默奉献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向全州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张颖指出,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过去的一年,我州消费维权工作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一年主题,不断创新形式,强化措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对过去一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州委、州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张颖强调,新《消法》的发布实施,既加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协组织及相关部门的消费维权任务,也为消费维权部门提高消费维权水平提供了机遇。全州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及相关部门要从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消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两加一推”主基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正确处理好消费维权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消费维权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消费维权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紧密联系实际,更新维权理念、提升维权意识、创新维权方式、健全维权网络体系、强化消费维权行政保护力度,尽职尽责,恪尽职守,积极服务于我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宏伟事业。
州、市工商,消费、烟草等部门在街心花园开展咨询、展版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格式条款合同的形式等宣传资料9000余册(本、份)。
(张方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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