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出台 兴义市将调增220元/月
亮点黔西南讯 6月19日,笔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2014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出台,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增220元/月,二类地区调增150元/月,三类地区调增15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250元/月,二类地区1100元/月,三类地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元/小时,二类地区12元/小时,三类地区11元/小时。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8%。
据悉,我州兴义市被划分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250元/月;兴仁县和安龙县被划分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100元/月;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和晴隆县被被划分为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000元/月。
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网韦欢 报道)
附:贵州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7月起执行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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