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3个月成功调解2786件基层矛盾纠纷 制止群体性械斗21件442人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和谐黔西南,黔西南州司法局认真部署开展全州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行动从2014年3月12日启动至6月19日结束。全州司法行政系统137个司法所和140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百日攻坚”专项动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行动期间共排查调解基层矛盾纠纷2838件,调解成功2786件,调解成功率98.17%,防止群体性上访37件779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1件442人,发现上报治安隐患34起,全州社会平安和谐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这次基层矛盾纠纷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上述成效,得力于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典型做法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司法局下文明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由各级司法局局长亲自抓落实,务求实效。州局率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县(市)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司法所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州在排查纠纷时,注重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第一步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建立排查台帐;第二步建立调解台帐,明确属于司法行政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必须自行调处解决,超越职责范围的纠纷交由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分流并协调相关单位调处,特别重大疑难纠纷无法化解的采取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将各类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步落实回访和反馈机制,坚决防止因调解不力、化解不及时导致纠纷恶化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字当头、从严从紧”的工作原则,及时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局机关、各司法所的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单位职工住宅、出租房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排查有无违规存放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烟花爆竹、汽(柴)油料及其他危险物品现象;有无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安全隐患;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完善;有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租住流动人员是否登记齐全、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迹象等,通过排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无公共安全隐患部位发生。同时各司法所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核心,深入辖区车站、码头、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上报治安隐患34起,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着重建立重大矛盾纠纷的稳控机制。全州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预警稳控机制,突出排查陈年积案和新隐患纠纷苗头,重点关注拆迁安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非正常死亡、工伤事故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矛盾纠纷,发现一件,解决一件,集中力量限时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预警报告,掌握预警性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解决。
五是着重夯实矛盾纠纷的防范基础。各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着力抓好困难家庭、农民工、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村养老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做到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手抓法制宣传,相互促进,确保群众依法维权。
(廖俊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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