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对黔西南州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核查(图)
图为核查现场。
图为核查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黔民发〔2012〕58号),规范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中心培训部主任阳慧一行4人于6月24至27日对黔西南州审报建设补助资金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核查。
阳慧一行在核查中,依据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一是审核各种证照,如,《贵州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建设补助审批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安全手续证书及安全人员培训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与合作医院签订的医疗协议等。二是认真查看核对入住人数,入住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检查资料,并对照申报名单对在院老人收费凭证、老人身份相对照等;三是查看档案资料,全面了解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及运营情况,内容包括资质审查、制度建设、服务人员配备。四是实地检查,调查服务满意率。通过现场询问老人,了解老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满意率。五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安全防范设施、措施、食品卫生等。
此次申报建设补助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共7家,申报补助床位470张,对经核查符合补助条件的,将由省民政、财政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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