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立案264件 处分209人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办,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186件,同比上升75.44%;初核案件232件,上升75.76 %;立案264件,上升34.01%;结案189件;党政纪处分209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0人,同比上升900%,强化了震慑效应。
增加查办案件数量考核权重。明确各县(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委局机关各室都是办案主体,将办案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核心指标,增加对办案绝对数量、增长比例的考核权重,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立案、结案、处分等主要指标进行按月通报。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组织各县市和委局相关室开展线索清理,对留存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帐,逐一提出办理意见,线索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注意从作风监督明察暗访、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案中案,鼓励群众实名举报,提高成案率。组织召开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议题12个,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联系交流、案件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的责任,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案件审核把关。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制发《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探索解决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自办案件查审不分的问题,普安、贞丰也建立了案件审理小组,对全县的案件实行交叉审理和分片区审理。继续推行自办案件立案、结案两审制,提前介入审理等制度,实行“双重审核”、“双重把关”审理模式,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311人党政纪处分决定全部执行到位,较好维护了执纪的严肃性。
全力保障办案安全。出台《中共黔西南州纪委“两规”点管理规定》、《“两规”、“两指”十不准》、《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及监控、陪护、医疗、饮食、纪律规定和应急预案,为安全办案提供制度保障。对委局机关自办案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对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和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加强新建办案点基础设施建设,现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黔西南州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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