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纪委工作部署,紧跟委厅领导工作思路,紧贴“三转”和“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黔西南州反腐败工作实际,以制度纪律为保证,以责任担当为抓手,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办案质量明显提高。1-8月份,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594件,同比增长68.32%;组织初步核实367件,同比增长141.45%;立案查处367件(其中党员271件,监察对象261件;县处级11件,同比增长175%,委局机关自办案件12件,同比增长200%;查处党员302人,占全部党员数0.28%。),同比增长56.84%;结案250件,同比增长8.7%;党政纪处分279人(其中县处级10人),同比增长10.71%;移送司法机关11人,同比增长83.33%。
坚持“三转”引领,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做好增强办案力量的“加法”。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办案力量大幅加强,调整后全州专职办案人员79人,增加31.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减法”。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53个减少到现在的19个,减幅达87.6%;8县(市)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943个减少到现在的171个,减幅达81.9%,共清理纪检监察干部兼职176人。做好强化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乘法”。出台《州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州直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对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方式、程序、职责、责任追究作了细化明确,建立完善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分工联系部门“上门约谈”、“一对一约谈”、“信访约谈”等机制。
坚持严字当头,切实保证办案程序规范。严把初核关。注重培养办案人员证据定案的意识,从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入手,紧紧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坚持从全面、客观、多角度取证,及时收集、调取有关的原始书证、物证及间接证据,从而固定和完善案件的证据体系,将证据做细、做实、做到位。严把程序关。始终把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按规定的程序和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来实施案件调查,做到案件调查工作程序合法,相关手续办理及时,保证办案规范,杜绝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把执行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两规”、“两指”对象移送率达100%,违纪金额与事后法院判决的犯罪金额也能保持总体一致,所办案件都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坚持教育管理,确保办案安全。强化制度管理。细化出台《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办案人员纪律制度》等21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陪护人员抽组、管理和鉴定制度,把安全工作责同办案部门、案管部门的绩效挂钩,同干部考核和提拔使用挂钩。强化教育培训。召开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参加的培训会,通报相关情况,明确具体要求,开展办案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专项教育。每周集中召开一次陪护工作例会,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安全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召集案件检查负责人、调查人员和相关室负责人协调会议,把办案安全作为铁律着重强调,既要求业务上要精、程序上要熟,还要求做到重安全、讲文明、守纪律。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办案安全事故的警示作用,教育办案人员警钟常鸣,提高安全意识。(黔西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