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16日,经黔西南州民政局和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共同协商,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达成四点共识。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大多行动不便或存在认知障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自救逃生,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同时,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火灾隐患,加之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及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社会特殊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制,积极预防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大局谋划部署,严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
三是加强培训宣传,大力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1)要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要求,各地社会福利机构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2)指导消防志愿者深入辖区社会福利机构和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寄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3)是各地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火灾事故的特点,制定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四是强化督查,抓好落实,确保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州民政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当前,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消防管理机关的重点。加强检查,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至关重要。一定要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进行处置,沉着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福利机构人员的生命安全。(齐玲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