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医院201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州中医院决定面向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骨科医师2名,中医内科医师1名,护理人员1名,输血科技师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工作按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完善考调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州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近年来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3、报考骨科医师职位的,需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国家二级以上医院连续工作;
4、报考中医内科医师职位的,需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中医学及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国家二级以上医院连续工作;
5、报考护理职位的,需取得护理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国家二级以上医院连续工作;
6、报考输血科技师职位的,需取得输血从业资格证,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国家二级以上医院连续工作(该职位采取笔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近5年来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因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训诫记录在案的人员;
4、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9日。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法人签字并盖公章)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1月2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中医院人事科领取。
六、笔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中医院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
(五)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人员。
(七)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报考骨科医师及中医内科医师的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面试题目由州中医院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打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八)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技能测试
(一)报考输血技师职位的,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技能测试。
(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技能测试由州中医院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测试、打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技能测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
(六)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七)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测试。
(八)根据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一)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考核政审
(一)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黔西南州中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考调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十一、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按有关党政纪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中医院公开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0859—2280810 )
监督电话:黔西南州中医院监察室(0859—2280809)
黔西南州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