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福利院“公建民营”探索之路
齐 玲
福利院“公建民营”,顾名思义就是民政局将公有制福利院交由民间社会力量运营,吸引民间资本,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运作,一方面服从市场运行原则,一方面承担社会义务。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民政部门进行监管,性质仍归国有。这样,既可保持公办福利院性质,又可发挥民间运营的专业模式,能更好地提高福利院利用率,增加老人入住率。重要的是“公”和“民”实现了无缝对接。实现了节省财政支出、投资方涉足民生项目、花小钱办大事的三赢局面,凸显了民政福利“草船借箭”的创新思维。
一、基本情况
黔西南州福利院 (老年公寓)位于贵州省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纳录村一组,坐落于环境优美的万峰林景区纳灰河畔,占地24亩,总建筑面积11777.33平方米,投资1079万元,拥有床位220张。建设项目包括主楼、院民楼、(含三人间和两人间,拥有独立的淋浴室、卫生间),后勤服务中心、门卫及小卖部、风雨长廊、垂钓区、防洪堤等。院民楼按照宾馆设计,建有室内外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室、娱乐室、健身房、餐厅、阅览室、治疗室等。五楼还有一个多功能会议厅,可举办100人左右的会议和文艺活动。院内绿化面积达65%,与乡村田园风光浑然一体,绿茵如毯、桂枝繁茂、曲径通幽,荷花池荷叶漂香。清新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宛如一座园林式的公园。优美的环境特别适合老年人休闲养老。
该院2008年3月15日正式动工,12月10日竣工。由于体制限制,缺乏专业人才指导,配套设备设施未能完全配齐,且难以聘请到高素质、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和落实医护人员。一直未能正式营业,导致建好6年来一直空置,造成国有资产的极大浪费。
建院不难,难的是运营。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越来越多,需要不同程度的养老护理服务。另一方面,建好的福利院因机构设施不足和体制等原因,人员、经费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加之,民政部今年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开始推行“公建民营”养老模式,鉴于此,州民政局经过慎重研究,决定采取“公建民营”的管理方式,盘活福利院。
二、签订“公建民营”托管协议
经多方考察和筛选,来自贵州德心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张先友先生凭着多年旅馆服务行业的管理经验,加上认真细致的准备和清晰的发展规划,赢得了州民政局的信任,获得了托管权。它是广东客商在贵州注册成立的以投资和管理养老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2014年5月30日,州民政局和贵州德心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在兴义市签订“黔西南州老年公寓委托管理运营合同”,合同期为十年。张先友先生具体受托管理黔西南州社会福利院,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我州社会福利院 “公建民营”养老模式正式启动。
三、改造完善福利院(德心园敬老中心)
张先友先生获得托管权后,在福利院原有的基础上,先后投入资金近三百万元,按照老年人生理、心理的特征和要求进行了改造和装修,补充完善了设备、设施。配齐了空调、电视、呼叫系统、交通标识、无障碍通道、防护栏、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每个房间的卫生间还设置了保护栏。购置齐全了各类床上用品。并且与州、市两家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合作协议,每天有专业医生在院值班,确保院内老人们突发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配备员工队伍15人,其中,管理人员2名,护理人员8名,护士1名,厨房工作人员3名,门卫和电工1名。
四、老人入住
福利院改造完毕后,2014年8月6日开始试接待特殊老人入住;8月10日,接待州民政局安排的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干部“根在基层 情系民生”10人调研团;8月25日,接待上海老年考察团六人;9月10日,接待州老复员退役军人180人入院疗养…目前,不但有本地的老人希望入住,还不乏外地的退休老人前来接洽。
老人们在入院时,德心园将《入院须知》详细告知老人及家人,以求家人知晓院方的各项规定,同时,要求家人及子女配合院方,每月须到院内探望老人至少一次,以慰老人的思念之情。另外,老人入住前,要求老人对身体状况进行体检,以利有针对性的进行护理。另外,餐厅还调配了专职营养师,专为老人们提供营养可口的菜肴,一日三餐注重符合老人特点的搭配,让老人吃得放心舒心。他们的辛苦付出得到了回报,据了解,胃口不佳的老人在院内有了食欲,失眠的老人睡眠质量逐渐改善,失忆的人慢慢恢复了记忆…
德心园接收各类老人,根据护理程度不同收费有所不同:共分六个护理级别进行收费。
一是生活自理老人每月2300元;(含托管费、生活费、护理费,下同)二是三级护理老人每月2600元,三是二级护理老人每月2900元;四是一级护理老人每月3300元;五是特别护理老人每月3800元;六是特专护理老人每月1700元(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的护理情况需求面议护理价格)。
五、社会责任
州福利院“公建民营”确保公益的特点,让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及普通的工薪阶层住得起,它的公益性具体体现在为政府兜底的作用上。州民政局和德心园签订合同时商定,本着为社会解难的目的,对城市“三无“老人及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和民政对象入住时,收费标准不能太高,在微利的框架内进行收费。并且,一定要招收失智、失能老人,优先满足他们入住,为政府和家庭解忧。目前常住的8名老人中,全是失智、失能老人,他们在院内都得到了无微不至的护理。
六、监督职能
州福利院“公建民营”不是政府甩包袱、而是真正引入民间社会力量,发挥护理服务的优势,更好地为老人服务。民政部门运用规范的管理办法来履行监督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老人搞好服务
七、存在问题
1.国家各项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35号)文件要求,“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在建设用地、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水、电、路等问题上,政府应给予一定补助“。虽然政府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几乎没有落实到位。国办发{2013}35号文件规定:“养老机构电、水、路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现在,除广电部门在保本的基础上接通了光电系统,解决了闭路电视和宽带外,福利院所需的电、路、税收等优惠政策都没有落实。就用电而言,每月费用都在4000元以上,算起来开支不小。福利院在主干道支路的末端,以前门前有个公交车停靠点,老人们到院活动非常方便,不知何故,现已停运。据老人们反映,别说从城里到院的距离,仅仅从公交车下车后还要走800米,就非常的不方便,希望恢复运营。
2. 养老护理人员短缺。
德心园要求护理人员对待老人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达到专业的护理水平。但护理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的养老护理技能,又无法支付较高工资聘请专业护理人员,德心园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是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绩效考评的办法,月工资达到2300左右,在本地不算太低,但就是聘请不到专业的护理人员,导致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3、费用支出较大
福利院的日常费用除生活必需品支出外,其它支出都按商业标准缴费,费用很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福利院提供社会化的配套服务,减少运营成本,适当增加利润。
八、加大扶持力度
“公建民营“养老模式的探索值得肯定,但需进一步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推动养老问题的解决。在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国家补贴资金进行帮扶,激发其养老服务积极性。
“路漫漫其修远兮”,黔西南州社会福利院未来的路还很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福利机构,能够合理地利用资源,服务弱势群体,尽心为老人们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其运营模式值得向其他“公建民营”福利院推广、复制和应用。
(作者单位:黔西南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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