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获的套车
图为套牌车内的检验合格标志
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2月6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民警夜间巡逻程中在晴隆服务区查获一起大型卧铺客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拿下,严肃处理,及时消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因冬季到来,黔西南州大部分地区急剧降温,雨、雾等恶劣天气频繁出现,黔西南高速交警根据支队《州公支纪〔2014〕8号》会议纪要要求,为保证冬季夜间道路交通畅通,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寒风凛凛、细雨飘飘的凌晨,开展了例行夜间巡查。
凌晨0时许,黔西南高速交警二中队民警张赟、余春前驾车巡至晴隆服务区时,发现一辆大型客车正停在晴隆服务区,本着尽职履责的工作态度,民警驾车驶入了晴隆服务区,提醒该客车驾驶员注意休息,严格遵守夜间停放规定,并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一辆号牌为云AR3577的大型卧铺客车突然驶入晴隆服务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该卧铺客车在交警的示意下并没有立即靠边停下,而是向前继续行驶了十几米接近晴隆服务区出口处才停下来,执勤民警凭着多年查缉经验,感觉到“有情况”,立即提高警惕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在一旁的驾驶员一直高度紧张,神情异常,引起民警警觉,经过民警张赟的细心检查,发现粘贴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内的车辆号牌和该车实际悬挂的机动车号牌不符,但行驶证显示的车牌号就是这辆车悬挂的号牌,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张赟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但驾驶员始终左顾右盼,只回答车内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用成了其它车的,悬挂的机动车号牌才是实际号牌,驾驶员的说辞并没打消执勤民警的疑虑,民警张赟将该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实际悬挂号牌、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通过照相法固定提取,并将这一情况向二中队负责人李兵汇报,李兵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办公室值班民警陈建华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员、车辆信息,对该车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内的车辆号牌和实际悬挂号牌进行查询比对,并核查该车车架号及发动机号。
经查:驾驶员向南柏(男,1970年10月13日生,驾驶证号432623197010135795,准驾车型为A1A2,初次领证日期2000年10月12日,现住地湖南省武冈市马坪乡石地村9组10号)驾驶的大型卧铺客车实际车牌为湘E73553,车辆类型为大型卧铺客车,车身颜色为蓝白色,车辆品牌为宇通牌,其悬挂的车牌云AR3577实为一辆大型班运客车的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品牌均一致,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告知驾驶员向南柏,在铁一般的证据下,驾驶员向南柏终于将前因后果如实道来:原来云AR3577号车及湘E73553号车实际支配人均为姚姓男子,其拥有至少3辆大型营运客车,且这3辆客车的车型、颜色等外观基本一致,在不考虑车辆号牌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区分,而云AR3577号车车况较差,平均油耗也较其它车略高,正值轮班营运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为了不影响正常轮班营运,姚姓车主就想出狸猫换太子的招数,将云AR3577号车车牌换在了湘E73553号车上,继续参与轮班营运。核实这一情况后,民警依法扣押湘E73553号车,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运管部门,对车上乘客进行了转运。驾驶员向南柏因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依法移交运管部门。
目前正值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期间,黔西南高速交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排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贵州高速交警精神,为构建安全、有序和畅通的冬季金州高速公路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