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去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66人 支出经费604万元
黔西南州民政局副局长李开斌春节期间组织救助站职工在街面进行巡查 。
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黔西南州深入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秩序, 加大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到生活困难人员、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进城务工人员7866人(次), 基本实现了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为促进黔西南社会和谐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据统计,全州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到生活困难人员、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进城务工人员7866人(次)中, 未成年人618人(次)、老年人565人(次),妇女800人(次),智障人员526人(次), 救治危、重精神病人301人(次),护送返乡7483人(次),支出救助经费604万元。
各级救助站在工作中多措并举,实施救助 建立了以“救助站、救助点、救助车”为依托的全覆盖救助服务网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巡回救助常态化,巡查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恶劣天气增加巡查频率,除部门联动搜索救助外,还积极发动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热心群众提供救助线索,真情救助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
分类施救,一是对务工不着、寻亲不遇及被偷被骗等原因自愿求助人员,按规定救助;二是对露宿街头、桥涵、公园、废旧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三是对不愿到救助机构的人员提供御寒衣物和食品,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四是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进行医疗救助;五是对职业乞丐,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返救助;六是对智障或因年老、年幼不能认知自己行为的,通过媒体发布寻人公告,寻找救助线索,进行寻亲救助;七是对无法查明亲属或留站3个月以上的,分别安置到社会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进行保障性救助。
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管理、亲情式的服务”黔西南州基本实现了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
(齐玲 罗贵安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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