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施行领导干部年度积分考核办法取得明显成效
亮点黔西南讯 为提高全州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执行力、落实力,黔西南州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州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积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经试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承担着带队伍、抓工作的“一岗双责”重任,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抓好领导干部的落实力和执行力,发挥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整体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提档升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黔西南州公安局坚持将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作为推动全州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并于2013年年底制定出台了《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州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积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8类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州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只要有涉及这8个方面的情况,都将在考核中被扣分。一年中扣分超过50分的,州公安局纪委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分超过80分的,将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处理。扣分结果一年一运用,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领导就是责任,有权不可懈怠。年度积分考核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全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州公安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2014年,全州刑事案件发案数较上一年下降了8.18%;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两抢一盗”案件发案数较上一年下降了14.29%;人民群众安全感为94.65%,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为92.72%,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2015年3月,全州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40.7%,并成功实现了 “三连降”;2015年以来的刑事案件发案数总体上也同比下降了15.3%。这一系列成绩,充分体现了积分考核办法成效。(陈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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