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民委启动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申报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联合行文《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的通知》文件,启动拟在2015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申报工作。
据悉,从2007年开始,全省已评选了四批84所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有效传承了民族民间文化。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联合行文《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的通知》(黔教办民〔2015〕91号)文件,拟在2015年评选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申报项目学校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但市州所属学校必须为各市(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省属学校及高等学校可以直接申报;申报项目学校评选的条件是:一是申报学校办学规模小学不低于100人,中学不低于500人;二是学校所属市(州)、县政府对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必须有经费支持的承诺;三是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成效明显,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已有4年以上,已初步形成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教学体系;四是学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必须有一系列详细的工作方案及监督评估体系;五是有从事此项工作的专兼职教师3人以上,能保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证其相应的工作经费;六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教学内容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并已纳入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接受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学生占在校生的四分之一以上;七是有突出当地主体少数民族文化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教材;八是能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在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申报程序为:一、报送申报项目学校相关材料;二、各市(州)教育局、民宗局对申报项目学校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三、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项目学校;四、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学校实地考察或抽查,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项目学校名单,并在省教育厅和省民宗委网站上公示一周;五、公布项目学校名单,并由两厅委向项目学校授予第五批“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牌额。
另悉,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对项目学校实施动态管理,将不定期对各项目学校进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质量评估,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摘牌,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情况;对办学成果显著者,予以奖励。
(韦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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