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将每年举办一届由州人民政府主办,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轮流承办的全州旅游发展大会,通过全州旅游发展大会的召开,动员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发展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强力推动全州“旅游产业旺起来”,不断提升黔西南州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顺应旅游产业发展趋势,构建旅游对话、交流、合作平台,推进黔西南州旅游业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跨越提供重要产业支撑。现面向社会大众征集“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办法如下:
一、时间要求:
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
评审时间:2015年8月16日至20日
公布时间:2015年8月21日
二、内容要求 :
能够充分反应和体现黔西南州纯净、清爽、神奇、独特的旅游资源秉赋和清新的空气、舒适的气候、醉人的风光、厚重的文化、浓郁的风情,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广泛的号召力,强烈的冲击力。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与生动的艺术美感,方便国内、外传播。
三、作品提交:
(一)纸质作品提交
请将应征稿件的内容用A4纸张打印,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文字创意说明,邮寄至黔西南州旅游局,信封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二)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logo征集”,并附有文字创意说明。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奖励办法:
由州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对选用作品予以奖励2万元。
五、特别说明:
(一)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应征作品附带创意说明及参赛者个人详细信息。
(二)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三)应征作品获奖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黔西南州旅游局所有,黔西南州旅游局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五)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旅游局(兴义市鑫吉园四楼),邮编:562400(信封正面请注明“logo征集”)
(二)电子邮箱:540452802@qq.com,邮件标题注明“logo征集”字样。
(三)联系电话:0859-3115152 联系人:王 娟18984690801
黔西南州旅游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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