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高度重视 精心部署 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黔西南州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黔西南州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陈敏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第六巡视督导组、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要求,认真吸取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深刻教训,确保黔西南州煤矿生产安全,8月23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在州安监局九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州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爱佳通报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局长伍楚勇详细分析了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原因,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杨永英作了重要讲话。杨永英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深刻吸取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全州所有煤矿必须停产停建整改,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治理,确保抽采达标并消除突出危险。所有矿井必须经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建设。州人民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产煤县(市)、义龙试验区煤矿停产停建和复产复工验收情况进行督查。
杨永英强调,一是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务必做到八个“一律”,即: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未理顺的一律不得生产;瓦斯治理不彻底的一律不得生产;劳动关系未理顺的一律不得生产;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律不得生产;安全设施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生产;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生产;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双七条”规定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生产。二是严格落实“五真”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所有煤矿必须经验收组人员、组长、乡镇包保领导、分管副县(市)长或管委会副主任、县(市)长或管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会上,各产煤县(市、试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50家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投资人(矿长)分别与州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矿停产停建整改承诺书。
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颖主持。州安监局、州能源局、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主要领导,各产煤县(市)县(市)长、分管副县(市)长、安监局局长、工科局局长,义龙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全州50个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际投资人(矿长)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管洪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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