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2县获131万元中央财政拨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的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已下达,全省共2000万元,我州2县获131.30万元。
据悉,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果蔬储藏及烘干设施建设补助。县级财政部门将依据县级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对照补助设施建设申请表,按照申请审批、登记造册、张榜公示、考核验收、资金兑付等程序一次性向建设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属于补助农户个人的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兑现到户。在我州2县获131.30万元中:贞丰县获61.5万元,安龙县获69.8万元。(韦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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