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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高速交警大力开展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5年12月03日 11:04:1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姜仕杰

安龙县城宣传相片 (13) 副本.jpg

宣传活动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是第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在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社会氛围,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五进”为载体,开展了进学校、村寨,联合多部门深入集市、县城,强化站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宣传出新招,进校园为学生上交通安全多媒体课。2015年11月26日,八中队民警走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义龙试验区木咱镇中心小学,在该校多媒体教室以多媒体课的方式为三年级学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下午15时30分,交通安全课正式开始,八中队民警姜仕杰以PPT课件的形式,着重向学生们讲解在走路上学、放学过程中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在行走时用耳机听音乐、玩游戏机、玩手机等,不要翻越护栏,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滑旱冰;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出门乘车时要使用安全座椅、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后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货运汽车、不要乘坐酒驾司机的车,乘坐公交车时要坐稳扶好;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等交通安全常识。在上课过程中,民警还向学生们播放《走路时不要玩游戏机、手机、听音乐等》、《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儿童座椅的保护作用》、《儿童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骑车注意事项》、《远离转弯的大型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视频,让学生们将交通安全知识牢记在心。

联合多部门深入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15年11月30日,正逢木咱镇赶集天,上午09时,八中队联合义龙试验区木咱镇派出所、汕昆高速公路安龙路政大队深入木咱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八中队民警结合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绘声绘色的向赶集的村民、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赶集的村民勿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勿向高速公路上乱扔杂物,在日常生活中勿乘坐安全设施不全、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辆;驾驶员不要超速、超载行驶,酒后、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帽等交通安全常识,呼吁广大村民及驾驶员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摒弃不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保障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后,八中队民警还向赶集的村民、驾驶员发放自制的《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沿线村民应知晓的交通安全常识》、《致汕昆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一封信》、《高速公路应急处理办法》、《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提袋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将交通安全宣传送进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寨。2015年12月1日上午,八中队民警姜仕杰,协勤张亮、罗海炼利用对道路进行例行巡逻的契机,走进龙广镇联新村堡上组,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走访方式,走进村民家中,与村民聊家常,以面对面的方式向村民宣传行人禁止上高速的原因、行人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行人上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等交通安全知识;民警以行人上高速公路而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例,叮嘱村民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不要横穿高速公路、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拦乘车辆、不要向高速公路上乱抛杂物,为了自身安全在通过高速公路时走人行天桥、涵洞,不开无牌无证、“带病”车,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在宣传过程中,八中队民警还向村民发放自制的《致汕昆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

联合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2015年12月2日,八中队联合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龙县文明办、交通局、安监局、司法局、安龙海洋驾校等部门、企业在安龙县县城农贸市场举行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宣传活动。上午11时,安龙县公安局副政委张俊宣布宣传活动开始。宣传活动现场,八中队民警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通过摆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向群众讲解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八中队民警还现场向群众发放自制的《交警温馨提示》、《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提袋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站点宣传,在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月26日以来,八中队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通过在安龙、德卧收费站,安龙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画,在高速公路人行天桥上张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横幅,向过往及在服务区休息的货车、轿车、面包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驾驶员发放自制的《高速公路行车十大注意》、《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高速公路应急处理办法》、《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雨雾天气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卡”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提醒驾驶员汕昆高速公路安龙、义龙段冬季雨雾天气多,上高速公路行驶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勿盲目超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勿超员、超速、超载行驶,勿违章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勿疲劳、无证、酒后驾驶。同时八中队民警还请安龙、德卧收费站收费员帮忙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全力以赴对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力求使交通安全宣传达到最大化的效果。

在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中,八中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张挂横幅2条,粘贴宣传海报10幅,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全面弘扬了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了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倡导了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为构建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姜仕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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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高速交警大力开展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12月03日 11:04:19 | 姜仕杰

安龙县城宣传相片 (13) 副本.jpg

宣传活动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是第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在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社会氛围,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五进”为载体,开展了进学校、村寨,联合多部门深入集市、县城,强化站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宣传出新招,进校园为学生上交通安全多媒体课。2015年11月26日,八中队民警走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义龙试验区木咱镇中心小学,在该校多媒体教室以多媒体课的方式为三年级学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下午15时30分,交通安全课正式开始,八中队民警姜仕杰以PPT课件的形式,着重向学生们讲解在走路上学、放学过程中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在行走时用耳机听音乐、玩游戏机、玩手机等,不要翻越护栏,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滑旱冰;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出门乘车时要使用安全座椅、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后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货运汽车、不要乘坐酒驾司机的车,乘坐公交车时要坐稳扶好;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等交通安全常识。在上课过程中,民警还向学生们播放《走路时不要玩游戏机、手机、听音乐等》、《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儿童座椅的保护作用》、《儿童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骑车注意事项》、《远离转弯的大型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视频,让学生们将交通安全知识牢记在心。

联合多部门深入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15年11月30日,正逢木咱镇赶集天,上午09时,八中队联合义龙试验区木咱镇派出所、汕昆高速公路安龙路政大队深入木咱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八中队民警结合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绘声绘色的向赶集的村民、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赶集的村民勿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勿向高速公路上乱扔杂物,在日常生活中勿乘坐安全设施不全、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辆;驾驶员不要超速、超载行驶,酒后、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帽等交通安全常识,呼吁广大村民及驾驶员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摒弃不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保障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后,八中队民警还向赶集的村民、驾驶员发放自制的《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沿线村民应知晓的交通安全常识》、《致汕昆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一封信》、《高速公路应急处理办法》、《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提袋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将交通安全宣传送进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寨。2015年12月1日上午,八中队民警姜仕杰,协勤张亮、罗海炼利用对道路进行例行巡逻的契机,走进龙广镇联新村堡上组,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走访方式,走进村民家中,与村民聊家常,以面对面的方式向村民宣传行人禁止上高速的原因、行人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行人上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等交通安全知识;民警以行人上高速公路而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例,叮嘱村民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不要横穿高速公路、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拦乘车辆、不要向高速公路上乱抛杂物,为了自身安全在通过高速公路时走人行天桥、涵洞,不开无牌无证、“带病”车,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在宣传过程中,八中队民警还向村民发放自制的《致汕昆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

联合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2015年12月2日,八中队联合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龙县文明办、交通局、安监局、司法局、安龙海洋驾校等部门、企业在安龙县县城农贸市场举行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宣传活动。上午11时,安龙县公安局副政委张俊宣布宣传活动开始。宣传活动现场,八中队民警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通过摆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向群众讲解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八中队民警还现场向群众发放自制的《交警温馨提示》、《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提袋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站点宣传,在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月26日以来,八中队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通过在安龙、德卧收费站,安龙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画,在高速公路人行天桥上张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横幅,向过往及在服务区休息的货车、轿车、面包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驾驶员发放自制的《高速公路行车十大注意》、《高速公路“两占”提示卡》、《高速公路应急处理办法》、《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雨雾天气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卡”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提醒驾驶员汕昆高速公路安龙、义龙段冬季雨雾天气多,上高速公路行驶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勿盲目超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勿超员、超速、超载行驶,勿违章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勿疲劳、无证、酒后驾驶。同时八中队民警还请安龙、德卧收费站收费员帮忙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全力以赴对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力求使交通安全宣传达到最大化的效果。

在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中,八中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张挂横幅2条,粘贴宣传海报10幅,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全面弘扬了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了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倡导了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为构建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姜仕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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