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黔西南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12月26日,黔西南州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洪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市长刘启万在兴义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黔西南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和《黔西南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黔西南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安排部署全州公车改革工作,就车辆保留和封存等问题作说明,并就严格公务用车纪律作了要求。
陈洪宛在会上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自觉配合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于公车改革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车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应改尽改,不得擅作主张、搞创新变通。要把握重点,全力推进公车改革的各项工作,从严核定保留车辆编制;准确把握好这次改革的机构和人员范围;切实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的核定;做好涉改车辆的统计和核算、移交工作;稳妥做好司勤人员和车辆处置工作。车改后,各级机关事务局要及时建立公车保障平台,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要建立与工作需求相适应的公车保障机制,从严控制公车出行,减少公车费用,提升工作效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公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确保监督制度的实施。
陈洪宛强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全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我州公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按《黔西南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2015年12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州级机关、各县(市)级机关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市直机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在兴义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