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电〔2015〕18号)安排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州庆、“六月六”、“八月八”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州庆:4月29日(星期五)放假,5月3日(星期二)放假。
六、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七、“六月六”:7月9日(星期六,农历六月初六)放假,7月11日(星期一)补休。
八、“八月八”:9月8日(星期四,农历八月初八)放假。
九、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十、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通讯工具畅通,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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