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
3月15日上午,黔西南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启动。
黔西南州政府副州长周舟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新消费 我做主”-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黔西南州政府副秘书长陈远华主持启动仪式。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上午,黔西南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启动。此次活动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主办,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黔西南州消费者协会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舟出席启动仪式。州政府副秘书长陈远华主持启动仪式。
全州各级消协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披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
黔西南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
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向咨询群众答疑解惑,指导群众识假辩假。
黔西南州政府副州长周舟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新消费 我做主”-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州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支行副行长张明华,州电信公司副总经理安东黔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州质监局、州林业局、州邮政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州级金融机构、州盐务局、州电商办、以及州电信、州移动、州联通、州保险行业协会、大家康健药房等企事业单位参加启动仪式。
市民关看展板。
发放宣传资料。
启动仪式上,州政府副州长周舟作了讲话。周舟指出,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州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状况有了明显改善。2015年,全州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提高了申诉受理效率和案件查办质量,人民群众科学消费和理性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舟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州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州委“1+3+3”发展体系,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的水平。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工商、质监、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各经营者要提高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及时披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共同营造消费者参与、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舆论环境。
发放宣传资料。
发放宣传资料。
市民签字。
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单位分别采取展版展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释疑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向广大消费者深入宣传消费维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打击传销、商标广告、疾病预防、农资、烟草、盐业、综治等法律法规和知识。(本网张凤利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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