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部署会议
亮点黔西南讯 为弘扬我州优秀传统历史地名和保护民族文化,增强地名文化的影响力、认同感。5月19日,全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部署会在兴义召开。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范华委托,州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詹丹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清理整治地名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包括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即“大”,指在含义、类型和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住宅区、建筑物等地理实体的使用功能,或地名通名层级混乱、名实不符等现象;“洋”,指盲目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音译形式命名我国地名,以及用外文拼写我国地名等现象;“怪”,指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含义不清、逻辑混乱、低级庸俗、繁简混搭、中西混用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等现象;“重”,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存在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等现象。
詹丹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遵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规范地名,分类、分级、分层实施,依法、稳慎、有序推进。二是为民便民,节约资源。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要做好保护、传承和发展,对老百姓已经习惯、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对已有不规范地名标志要结合实际进行更正修补或逐步更换,不搞“一阵风”、“一刀切”。三是因地制宜,协调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各地文化差异,重点整改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背离公序良俗的不规范地名。四是完善机制,注重预防。把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与优化地名管理体制相结合,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州、县、乡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体系和地名管理制度。
会议要求,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地名,除因行政区划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更名的外,要禁止更名;已不使用的地名,要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等措施加强保护和利用。清理整治工作从5月开始,分动员部署、普查摸底、清理整改、健全制度、总结验收五个步骤实施,到2017年4月结束。
各县(市)民政局、义龙试验区民政民宗局分管地名普查的领导、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王庆典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