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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以“五共”工作法为统领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2016年05月29日 10:42:4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州移民局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黔西南州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完成政策内易地扶贫搬迁2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万人)。2016年,预计完成搬迁脱贫6961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446人)。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开局决战决胜,顺利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州委、州政府科学分析形势, 深入把握州情实际,坚持以“五共”( 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工作流程法为统领,坚持群众主体,落实“压改征”(改变过去的自上而下压任务的方式为“两征”,即征求老百姓的发展建议和征集老百姓的思路、意愿、计划),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倍增计划的实施,为全面完成搬迁脱贫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开展“共商”,充分征求民意。州委、州政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州党政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到县、到村、到安置点调研,召开共商会,和群众共话搬迁、共商发展,充分倾听民意,汲取民愿,为科学制定搬迁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坚持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扶贫云”调度,组建队伍深入一线,开展“十三五”期间搬迁对象核实,逐村、逐点召开搬迁对象共商会,开展进村入户座谈,与群众算好搬迁“六笔帐”(移民账、建房账、就业账、项目账、融资账和收支账),引导、推动群众自愿搬迁,精准确定搬迁对象,摸清致贫原因、安置意向等基本情况,全部建档立卡登记,从根本上推动群众从“要我搬”到“我要搬”转变。
二、形成“共识”,做到科学施策。搬迁政策是否切合实际、体现大多数搬迁群众意愿,是政策能否顺利施行、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州委、州政府通过共商掌握民意,结合历年来的实践,准确把脉易地扶贫搬迁,关键在搬迁,瓶颈在产业、就业,问题在心理,障碍在文化,痛点在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搬迁难题,将国家、省的政策与黔西南实际相结合、与群众的搬迁意愿相结合,确定“县城和兴义、义龙城市规划区搬迁”为主要安置方向,坚持以稳促搬、以产带迁、先产后迁,细化配套措施,让群众搬迁进城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杜绝二次搬迁,从根本上阻断代际贫困传递,解决长久、可持续发展问题。为确保工作推进,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16〕7号)、《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战区一号令》(州党发〔2016〕10号)和《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6〕63号)等文件,为推进搬迁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围绕政策支撑,全州各级各部门均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分别梳理、细化政策支持措施,制订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通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为载体,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干部明白、群众明白、搬迁对象明白”,营造全社会知晓搬迁、全社会支持参与搬迁的浓厚氛围,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突出“共建”,确保项目推进。突出政府在“共建”中的主导作用。州、县、乡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项目安置点、每个迁出村寨、每个搬迁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负责,抓实每个关键环节,确保搬迁各项工作有序加快推进。州县各部门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作出公开保障和服务承诺,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将易地扶贫搬迁纳入州党建“扶贫云”,对于搬迁对象识别、确定、项目建设、搬迁组织推进等按时间节点调度,确保工作推进时效。突出群众在搬迁中的主体作用。以引导、推动群众参与为着力点,在安置点选择上,落实群众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引导群众有组织参与建设和管理,既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获得工资收入,又让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让群众在“共建”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共建美好家园的责任感。严格项目公开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对搬迁项目和资金补助、物资采购和发放等情况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共享”,完善保障配套。在通过搬迁实现生活环境改善的同时,注重保障措施配套,使搬迁政策的红利惠及广大搬迁群众。一是按“一户一份资产分红”落实安置点集体商业经营铺面配套,使每户搬迁农户均有经营商铺份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按“一户至少一人技能培训”开展精准的订单式、针对性培训,确保其享有培训提升就业的机会。三是按“一户至少一人就业” 一对一落实就业岗位,确保其享有就业收入保障。四是按迁入地政策落实政策保障兜底,对于迁入群众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低保政策的,一律纳入城市基本的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五是对于整村寨搬迁的民族自然村寨,根据迁出村寨特色,配套完善相关设施,保障群众性文化的开展,确保其乡风民俗文化传承。六是配套落实教育、医疗、卫生、户籍、社保等保障,真正让搬迁群众过上城里人的“好日子”,实现州委提出的踏踏实实和老百姓过日子,和老百姓过踏踏实实的日子美好愿景。
五、落实“共担”,创造美好生活。在制度设计、工作推进上,既体现好党委、政府的关怀、扶助,又发挥好群众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创造的主体意识,形成党政群联动推进的良好局面。突出党政统揽作用,将全州划定为五大作战区域,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兴义军分区分别牵头负责,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强群众搬迁脱贫信心。在州、县、乡三级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加强工程规划、技术指导、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组建强有力的攻坚队伍,在“共担”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党心民心,推进工作。县(市、试验区)组建脱贫攻坚突击团,乡(镇、街道)组建脱贫攻坚冲锋队,各行政村组建以“五人小组”为主的脱贫攻坚尖刀班,全程推进搬迁脱贫、乡村倍增计划实施,做到群众不搬迁、不脱贫工作不脱钩。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把搬迁、脱贫、发展、管理的主动权交给群众,超前考虑搬迁后续发展、社会管理等问题,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增强搬迁后群众自身“造血”能力,确保群众搬迁后实现新发展、过上新生活、走上小康路。(州移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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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以“五共”工作法为统领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亮点黔西南 | 2016年05月29日 10:42:45 | 州移民局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黔西南州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完成政策内易地扶贫搬迁2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万人)。2016年,预计完成搬迁脱贫6961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446人)。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开局决战决胜,顺利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州委、州政府科学分析形势, 深入把握州情实际,坚持以“五共”( 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工作流程法为统领,坚持群众主体,落实“压改征”(改变过去的自上而下压任务的方式为“两征”,即征求老百姓的发展建议和征集老百姓的思路、意愿、计划),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倍增计划的实施,为全面完成搬迁脱贫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开展“共商”,充分征求民意。州委、州政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州党政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到县、到村、到安置点调研,召开共商会,和群众共话搬迁、共商发展,充分倾听民意,汲取民愿,为科学制定搬迁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坚持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扶贫云”调度,组建队伍深入一线,开展“十三五”期间搬迁对象核实,逐村、逐点召开搬迁对象共商会,开展进村入户座谈,与群众算好搬迁“六笔帐”(移民账、建房账、就业账、项目账、融资账和收支账),引导、推动群众自愿搬迁,精准确定搬迁对象,摸清致贫原因、安置意向等基本情况,全部建档立卡登记,从根本上推动群众从“要我搬”到“我要搬”转变。
二、形成“共识”,做到科学施策。搬迁政策是否切合实际、体现大多数搬迁群众意愿,是政策能否顺利施行、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州委、州政府通过共商掌握民意,结合历年来的实践,准确把脉易地扶贫搬迁,关键在搬迁,瓶颈在产业、就业,问题在心理,障碍在文化,痛点在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搬迁难题,将国家、省的政策与黔西南实际相结合、与群众的搬迁意愿相结合,确定“县城和兴义、义龙城市规划区搬迁”为主要安置方向,坚持以稳促搬、以产带迁、先产后迁,细化配套措施,让群众搬迁进城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杜绝二次搬迁,从根本上阻断代际贫困传递,解决长久、可持续发展问题。为确保工作推进,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16〕7号)、《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战区一号令》(州党发〔2016〕10号)和《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6〕63号)等文件,为推进搬迁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围绕政策支撑,全州各级各部门均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分别梳理、细化政策支持措施,制订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通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为载体,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干部明白、群众明白、搬迁对象明白”,营造全社会知晓搬迁、全社会支持参与搬迁的浓厚氛围,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突出“共建”,确保项目推进。突出政府在“共建”中的主导作用。州、县、乡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项目安置点、每个迁出村寨、每个搬迁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负责,抓实每个关键环节,确保搬迁各项工作有序加快推进。州县各部门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作出公开保障和服务承诺,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将易地扶贫搬迁纳入州党建“扶贫云”,对于搬迁对象识别、确定、项目建设、搬迁组织推进等按时间节点调度,确保工作推进时效。突出群众在搬迁中的主体作用。以引导、推动群众参与为着力点,在安置点选择上,落实群众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引导群众有组织参与建设和管理,既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获得工资收入,又让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让群众在“共建”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共建美好家园的责任感。严格项目公开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对搬迁项目和资金补助、物资采购和发放等情况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共享”,完善保障配套。在通过搬迁实现生活环境改善的同时,注重保障措施配套,使搬迁政策的红利惠及广大搬迁群众。一是按“一户一份资产分红”落实安置点集体商业经营铺面配套,使每户搬迁农户均有经营商铺份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按“一户至少一人技能培训”开展精准的订单式、针对性培训,确保其享有培训提升就业的机会。三是按“一户至少一人就业” 一对一落实就业岗位,确保其享有就业收入保障。四是按迁入地政策落实政策保障兜底,对于迁入群众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低保政策的,一律纳入城市基本的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五是对于整村寨搬迁的民族自然村寨,根据迁出村寨特色,配套完善相关设施,保障群众性文化的开展,确保其乡风民俗文化传承。六是配套落实教育、医疗、卫生、户籍、社保等保障,真正让搬迁群众过上城里人的“好日子”,实现州委提出的踏踏实实和老百姓过日子,和老百姓过踏踏实实的日子美好愿景。
五、落实“共担”,创造美好生活。在制度设计、工作推进上,既体现好党委、政府的关怀、扶助,又发挥好群众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创造的主体意识,形成党政群联动推进的良好局面。突出党政统揽作用,将全州划定为五大作战区域,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兴义军分区分别牵头负责,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强群众搬迁脱贫信心。在州、县、乡三级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加强工程规划、技术指导、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组建强有力的攻坚队伍,在“共担”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党心民心,推进工作。县(市、试验区)组建脱贫攻坚突击团,乡(镇、街道)组建脱贫攻坚冲锋队,各行政村组建以“五人小组”为主的脱贫攻坚尖刀班,全程推进搬迁脱贫、乡村倍增计划实施,做到群众不搬迁、不脱贫工作不脱钩。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把搬迁、脱贫、发展、管理的主动权交给群众,超前考虑搬迁后续发展、社会管理等问题,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增强搬迁后群众自身“造血”能力,确保群众搬迁后实现新发展、过上新生活、走上小康路。(州移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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