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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质监局:四举措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2016年06月14日 16:07:2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谢国飞

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贵州省质监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黔西南州监局不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办理和延续生产许可证建立快速通道,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安全主体的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

一、全面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时限。严格执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许可审批时限要求,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5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和审核,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简化生产许可受理环节。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只需提交与其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州质监局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务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改进企业审查方式。对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企业,若符合免于实地核查条件,可以免于实地核查。目前已经办理了免于实地核查企业2家。
四、优化产品检验环节。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到期延续时,若生产的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可以提交相应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不再进行发证检验。(谢国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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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质监局:四举措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亮点黔西南 | 2016年06月14日 16:07:27 |  谢国飞

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贵州省质监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黔西南州监局不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办理和延续生产许可证建立快速通道,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安全主体的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

一、全面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时限。严格执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许可审批时限要求,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5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和审核,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简化生产许可受理环节。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只需提交与其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州质监局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务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改进企业审查方式。对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企业,若符合免于实地核查条件,可以免于实地核查。目前已经办理了免于实地核查企业2家。
四、优化产品检验环节。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到期延续时,若生产的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可以提交相应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不再进行发证检验。(谢国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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