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初见成效 已办理9户发放贷款261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去年底以来,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截至5月底,共办理异地贷款业务9笔,发放贷款261.1万元,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面积1148.6平方米,改革措施初见成效。
2015底,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通知和省住建厅意见,开始探索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成功办理1笔贷款业务。今年3月中旬,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此项业务全面启动。
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主要适用两类人:一是我州户籍,在州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州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州办理购房贷款。政策的实施,短期内使数十个央企、私企、垂管单位职工和考调引进人才跨区越享受到了政策利好。二是在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房,持我州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即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截至5月底,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为29人出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业务的开办,拓展了我州公积金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极大方便了公积金缴存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不一致职工的购房需求。
( 王正江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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