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织好社会保障兜底网 助推脱贫攻坚
亮点黔西南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州民政局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织好社会保障兜底安全网,有力助推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织好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是根据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结合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等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将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从2015年的2593.3元提高到3076元,提高比例18.6%;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015年的452.2元提高到497元,提高比例10.02%。二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金。为了确保广大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求各县市每月10日前,将本月低保资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全部发放到位。截止目前,2016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99亿元、城市低保金4581万元。三是在开展低保提标的同时,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核查。经核查,全州共有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33857户67952人,需发放救助粮3844230斤,各县市将按程序进行粮食采购,分别在6-8月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四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对因病、因学、因灾等造成生活极为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积极实施临时救助,2016年上半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771人次。
织好医疗救助保障网
一是结合实际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确保重点救助人群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以上,住院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二是积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为全州低保户、五保户和精减老职工等民政对象代缴医疗保险,2016年全州共资助民政对象参加医疗保险302944人次、资助参保资金2210.69 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对因病住院经合作医疗报销后,家庭生活仍极为困难的住院对象,根据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对其再次给予医疗救助,2016年上半年直接救助对象683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90.22万元。
织好特困人员安全保障网
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及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要求各县市抓好人员入住,切实提高集中供养率和床位利用率,在年底前保证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是积极筹措特困人员供养金。州、两级财政分别按照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三是按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按照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标准,2016年上半年共为全州6987名五保老人发放五保供养金83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2767人、发放411万元,分散供养4185人、发放422万元。
织好灾害救助保障网
今年以来,我州各县市均不同层度遭受低温凝冻、山体滑坡和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特别是6月20日,各县市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3329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8公顷、绝收面积2222.7公顷,倒塌房屋131间、严重损坏房屋2730间、一般损坏房屋3782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为了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省、州民政部门及时向各县(市、试验区)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补助资金900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市、试验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渴、有房住和有病能及时就医问题,坚决杜绝一切非正常情况发生。同时,为了有效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了《黔西南州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要抢抓这次机遇,把本地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对象,按照低保申报程序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夏春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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