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州教育局、州关工委、州文明办、州妇联关于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进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黔西南教基〔2016〕87号)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深入推进黔西南州“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示范校建设。由州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州委原副书记、省水利厅在正厅级纪检员田忠明任带队,州教育局、州妇联、州关工委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的第一督查组,于2016年8月16日深入到普安县部分学校,就“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形式,对所到学校落实“十有”建设、师资建设及服务人员配备、课外育人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
每到一所学校,督查组均要认真听取县、乡(镇)、校有关领导的情况汇报。
督查组先后督查了普安青山文达学校、新店中学、江西坡中学。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在江西坡中学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督查组向参加会议的同志反馈了督查情况;州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田忠明就普安县各级各部门及学校推进“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存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按《贵州省“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进情况专项督查表》所列内容,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推动创建工作的落实。二是要结合各学校的推进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上报,争取作为2016年省级度示范校进行打造;对还不具备条件的,要加大推进力度,力争逐年列入省级示范校盘子。三是要进一步抓好校园文化宣传、资料建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参加会议的县、乡(镇)、校的领导表示,将按督查组领导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强,县老干局、关工委、教育局、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查并参加座谈会。
(黄安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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