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应用 “四种形态” 强化干部监管
黔西南州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落实“两个责任”。
2016年以来,州民政局党组集体约谈科级以上干部15人,单独约谈党员和干部10人,其中新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人,轻微违反工作纪律预防提醒约谈5人,违反廉洁纪律纠错诫勉约谈1人,违反党纪立案审查1人。
根据《黔西南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州委办字〔2016〕91号)文件要求,州民政局党组、纪检组从日常管理监督入手,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从日常监管、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等渠道入手了解掌握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干部,以问题为导向,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名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范、3名工作纪律散漫、履职不力,1名纵容子女入股参与其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性项目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对1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1名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
州民政局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干部监管。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病酿成大病,体现了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厚爱。约谈后的党员干部均表示,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从今往后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州第二纪工委民政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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