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1至9月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79件81人
2016年1-9月,黔西南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处理1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占处理人数的62.96%),其他处理70人。其中,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79件81人,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数的42.8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有以下特点:
收送主要是土特产和现金。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和公款送礼的问题仍较突出,81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中,71人为收受他人礼品礼金, 占87.65%;10人用公款送礼,占12.35%。送礼原因大多是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或者在专项检查(如计生检查)中,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给上级领导,金额由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有部分为多次送礼;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的违纪主体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对象均为管理或服务对象。
违纪问题存逐年下降趋势。在查处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79件81人中,有56人是多次收受,主要原因是十八大以前的执纪环境不严,存在侥幸心理,也有少数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具体为: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以前的有51人,占 62.96%,党政纪处分19人,占37.25%;发生在2013年的14人,占17.28%,党政处分7人,占50%;发生在2014年的12人,占14.82%,党政处分7人,占58.33%;发生在2015年的4人,占4.94%,党政处分2人,占50.00%。目前,未发现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情况。违纪行为发生时间柱状图如下:
集中专项整治效果明显。查处的81人中,问题线索来源有6类:上级转办12人;监督检查中发现7人;执纪审查中发现7人;信访举报7人;巡视移送2人;2015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46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主动向组织交代占56.79%,超过半数,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
责任追究坚持越往后越严。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案件,既坚持原则、严把政策,又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不搞一刀切,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十八大”为界线,对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出台后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统筹考虑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准确把握量纪尺度。严格区分“受贿”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界限,认真分析违纪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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