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点对点”“面对面”指导执纪审查工作
近年来,黔西南州纪委采取“四项”举措,以抓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为核心,牢牢把握违纪案件各环节细节,使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培训,夯实纪检干部执纪理论基础。2016年以来,黔西南州纪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从案件审查、民生监督、整治“四风”、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等方面,分六期对全州9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专题辅导,提升理论素养。同时,采取挂职煅炼和以案代训形式抽调各县(市、区)纪检干部到州纪委跟班学习,把理论成果转化实战积累,累计向全州七县一市一区输送纪律审查、审理业务骨干200余名。
规范制度,严把执纪审查和审理流程关。先后制定《关于举报线索管理的实行办法》、《“两规”办案点管理制度》、《“两规”“两指”陪护“十不准”》、《案件审理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办法》、《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等35个规定和制度,从案件受理到处分等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执纪审查和执纪审理全过程,为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指导,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和审理能力。将七县一市一区以及派出的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划分到各纪检监察室联系,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直接指导执纪审查工作。案件审理室采取抽查案件台账的方式,将案件卷宗“请上来”,每季度抽查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2个以上案件卷宗;同时,主动“走下去”,每年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到各县(市、区)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近年来,共抽查案件300余个,提出整改意见要求100余条。
强化落实,确保处分决定执行无偏差。出台《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建立与组织人事及所在单位的联动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被处分对象职务、级别、工资、考核、档案等执行工作,实现分工协作、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实施“六查六看” 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查送达回证和《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查组织人事档案;查工作变动情况;查干部任免情况;查干部使用情况;查年度考核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在规定范围宣布;看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受处分人员档案;看是否执行处分决定,调整受处分人员工资;看是否调整受处分人员职务;看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违规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看考核等次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沟通协调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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