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全面启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不断加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10月19日,黔西南州工商局在全州范围全面启动实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及流程。
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主动对现有行政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做到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市场主体的对象,为全州内存续的市场主体,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况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不纳入信息抽查的范畴,但纳入其它随机抽查事项,各县(市、试验区)市场监管局登陆业务系统,对辖区范围内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所登记市场主体进行认领和退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包括全局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严格随机抽查工作程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必须通过信用监管系统随机摇号产生,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和市场主体代表现场监督。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随机抽查工作应当按期限完成,检查结果分为正常、列入异常名录、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等四类。正常、列入异常名录的由检查人员依法报批后,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抽查人员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宽进严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能有效果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吴克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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