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黔西南州纪委对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进行通报曝光:
1.贞丰县鲁容乡原林业站站长王定川虚报冒领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补助款问题。2012年,贞丰县鲁容乡原林业站站长王定川在担任乡林业站站长期间,以他人名义成立甘蔗种植场,冒领小微企业补助50000元。2016年10月,王定川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2.贞丰县者相镇田湾村及董箐村原党支部书记蒋转福等人非法占有集体公益林管护资金问题。2009年-2011年,贞丰县者相镇董箐村支部书记蒋转福、村委会主任岑光贵、村委会副主任潘应木、原董箐村村委会计生人口主任姜开付、原董箐村村人口主任姜开荣、原田湾村委会主任潘应福,在任贞丰县者相镇董庆村及原田湾村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集体公益林管护资金83089.87元。2016年10月,蒋转福、姜开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岑光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潘应木、潘应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姜开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清退违纪资金。
3.义龙试验区万屯镇贡新村原社保协管员冯再跃截留侵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6年3月,冯再跃在担任万屯镇贡新村社保协管员期间,利用为群众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职务之便,将该村25名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共计3100元截留占为己有。2016年10月,冯再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所截留的养老保险金。
4.义龙试验区万屯镇万屯村治保主任刘也、下坝村治保主任唐昌贵对群众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3月,义龙试验区万屯镇万屯村治保主任刘也和下坝村治保主任唐昌贵,在协助义龙试验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过程中,分别擅自决定从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人员身上每人收取2元和5元作为个人通讯费及生活费,刘也共收得824.0元,唐昌贵共收得370.0元。2016年10月,刘也、唐昌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
5.兴义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吕达庆对群众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8月,兴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马岭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吕达庆,利用工作便利向前来领取建房手续的马岭镇瓦戛村村民索取钱财,先后两次索要现金人民币1500元和500元。2016年11月,吕达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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