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签订灾害农房保险协议 全州270余万人享受农房保险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12日,黔西南州民政局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签订《黔西南州2016—2017年政策性灾害农房保险州级统保协议书》,黔西南州民政局向保险公司支付56万余元保险费,全州677368个家庭2709471人受益。
黔西南州民政局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在兴义举行2016-2017年度政策性灾害农房保险州级统保签约仪式,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詹丹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詹丹志指出,一是创新宣传载体,要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二维码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的知晓率;二是完善配套方案,充分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期间村规民约的修订,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政策写入村规民约内容;三是拓宽救助渠道,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对象与保险公司对接,将社会救助人群、社会脱贫兜底对象纳入保险范围;四是强化社会责任,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将保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起来,超前谋划应对大灾的各项准备和责任,织密社会兜底大网,助力特困人群实现同步小康。
黔西南州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于2014年10月1日启动实施,通过“政府补助保费保基本,农户自愿参保保增量”模式,政府为每户农户交8.4元保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房屋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最高可获得10000元,房屋总损失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免予赔偿。鼓励农户自愿参保。政府为农户交的8.4元保费,由省、州、县政府按5:1:4分级承担。2016年我州保险对象是666283户,州级政府支付保费559677.72元,截止11月30日,共理赔 1714户214.3万元。2017年我州符合政策对象677368户,省级政府补助279万元、州级政府支付568989.12元、县(市、试验区)级政府需匹配1267956.48元。全州677368个家庭2709471人受益。保险对象是,全州范围内具有本州户籍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有多处房屋的限保户主居住的一处房屋。外出工作超过二年以上,且外地有住房的农户,农村地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户不列入保险。保险范围是因雷击、暴雨、洪涝、风雹、雪灾、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陷等自然灾害(破坏性地震除外)和飞行物体及其他控制运行物体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财产损失。
(王庆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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