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重申纪律要求 防止“两节”“四风”反弹
2017年元旦、春节来领之际,黔西南州重申纪律要求,提出“十严禁”,通报曝光强震慑,进一步巩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保障“两节”风清气正。
重申纪律“十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以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打麻将,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培训中心、内部食堂搞奢侈浪费。
抓“牛鼻子”提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摆上议事日程,及早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对出现的“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两节”期间,各单位公务车辆必须统一封存,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明确公务事项、车辆使用人员、使用时间、车牌号等。
履行“专责”强震慑。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同时,黔西南州通报1至11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两个责任”问责情况,全州各县(市、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0件2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4人,其他处理68人。33人、9个单位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对近期查处的6起“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全州各级媒体迅速同步刊载,形成强力震慑,营造了清廉过“节”浓厚氛围。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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