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践行“四种形态”约谈干部18988人
2017年01月05日 10:16:43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 作者:
黔西南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把约谈常态化作为践行“四种形态”不二抓手,成效显著。
抓制度设计规范约谈。注重在州级层面制定践行“四种约谈”的具体制度,制发《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规范“四种约谈”的实施单位、对象提出、主谈人确定、约谈流程、纪律要求等;制发《州纪委检察机关开展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把责任明细到岗到人;制发《“三类案件”办理和报告的通知》、《对反映州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试行方法》,规范约谈记录和台账、统计口径、信息报送。
抓主体责任示范带动。州委注重率先垂范,带头开展约谈,“五人小组”约谈党员领导干部40人。每季度,州委领导深入各县(市)开展“党建约谈·行动培训”,逐一与各县(市)党委进行约谈;县(市)党委按照州委约谈方法,逐级约谈乡镇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目前,州、县市区“五人小组”共约谈党员领导干部553人。
精准研判确定约谈问题。对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巡视发现等渠道的问题线索,实行动态清理、集中管理、逐条分析、件件研判,处置线索1091条;对适合约谈的问题线索区分不同情形,按照四种约谈方式的标准和要求,精准开展约谈工作,坚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全州已约谈党员干部18988人,其中预防提醒谈话16920人,询问示警约约1045人,纠错诫勉约谈671人,问责处分约谈352人;促使68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讲清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资金。
注重把握尺度宽严相济。在约谈处理中综合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努力放大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目前,我州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94人,占87.74%,第二种形态处理796人,占9.7%,第三种形态处理189人,占2.3%,移送司法机关20人、占0.24%。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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