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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通报7起危房改造中查处的典型案例

2017年01月16日 10:57:50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今年,黔西南州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监察“回头看”中,查处了一批违反纪律的行为。日前,黔西南州纪委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望谟县新屯镇驻村干部何明礼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巴巴坪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驻村干部何明礼在审核村委会交来的农户申请表时,只审核重名情况,不重视资质审查,导致2012年领取了危改资金的王启和、张升文、王朝国、孔宪华四农户又以同一栋房屋、不同家庭成员的名字重复申报危改资金共47500元。除追回17500元,其余30000元无法追回,造成失职错误。2016年7月1日,望谟县监察局给予何明礼行政记过处分。

2.望谟县石屯镇石屯村党支部书记周开益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底至2013年初,石屯镇政府将望谟县危改办下发的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到村,周开益和黄泰悟召集各组组长研究,将各组已建好房但尚未享受危房补助的农户统计上报给村两委,收到上报名单后,周开益明知李首美和王封敏两户农户所住房屋不是危房,且两家丈夫都是公职教师的情况下,在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碍于情面不提出反对意见,又不按规定公示危房改造名单,导致两农户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2016年8月17日,望谟县纪委给予周开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户农户违规危改补助金被追回财政。

3.册亨县丫他镇坪位村代理党支部书记王朝华乱作为问题。2011年,丫他镇分配给坪位村危房改造任务68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朝华为了完成任务,将危房改造指标分给自己的表叔黄大杰,而黄大杰又没有进行危改,王朝华为了顺利通过验收,就用黄大杰次子刚建好的房屋作为验收对象,编造虚假材料帮其套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10000元。今年在确定危改对象时,已于2013年改任村人口主任,去年7月任村代理党支部书记的王朝华,又将黄大杰的房屋以其次子的名义作为申报对象,造成同一栋房屋两次作为危改对象的错误。2016年8月24日,丫他镇党委给予王朝华党内警告处分。

4.安龙县普坪镇牙皂村原副主任杨胜荣乱调整危改指标问题。2014年3月,戈塘镇与普坪镇合并,成立新的普坪镇,时任牙皂村副主任的杨胜荣在安排危房改造时,面对本村高补总组退伍军人,又是二女结扎户、享受国家农村低保的牛正伦的多次危改申请,擅自调整了一个名额,将这户2013年3月建了新房,家庭条件较好,且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确定为低保二级危改户,造成该户套得危改补助资金7000元的错误事实。2016年 6月 28 日,普坪镇纪委给予杨胜荣党内警告处分。

5.安龙县龙山镇纳赖村委会主任王朝辉默许农户造假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4年,王朝辉在纳赖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危改户王元照不按要求新建住房,用其伯父王从斌的房屋搞虚假验收,对这样的行为不但不予制止,也不督促其改造危房,而是采取默许的态度,导致王元照套得危改资金22300元。2016年7月 1日,龙山镇给予王朝辉党内警告处分。

6.义龙试验区雨樟镇大果朵村支书郎国俊、人口主任田野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11月,时任村支书的郎国俊在大果朵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不按规定进行组评村议,违规将不是低保户的儿媳妇周丽评为低保一级危改户,由于镇里分管领导发现及时,20000元的危改资金才未拨付,不过郎国俊还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直认为该笔危房改造款应该发放给周丽,2016年5月又打报告到镇政府要钱。2012年7月,时任人口主任的田野不按组评村议的要求,以其妻子的名义虚造资料申请危房改造,获得低保一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6年8月2日和8月18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分别给予郎国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田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田野违规套取的20000元危改资金收缴国库。

7.贞丰县鲁贡镇巧年村党支部书记王成立包庇纵容下属重复申报危改资金问题。2010年,巧年村原社保信息员罗安琴(现为村常务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危房改造,获得补助款2万元;2014年,罗安琴又以其儿子罗仕林的名义,将2010年已改造的旧房子再次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2300元。作为村支书的王成立在2014年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危改户申报名单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作为村常务干部的罗安琴利用同一栋房屋重复申领危改资金的问题不予制止,造成国家危改资金的流失。2016年7月18日,鲁贡镇纪委给予王成立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了王安琴违规申报危改款。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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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通报7起危房改造中查处的典型案例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2017年01月16日 10:57:50 | 

今年,黔西南州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监察“回头看”中,查处了一批违反纪律的行为。日前,黔西南州纪委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望谟县新屯镇驻村干部何明礼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巴巴坪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驻村干部何明礼在审核村委会交来的农户申请表时,只审核重名情况,不重视资质审查,导致2012年领取了危改资金的王启和、张升文、王朝国、孔宪华四农户又以同一栋房屋、不同家庭成员的名字重复申报危改资金共47500元。除追回17500元,其余30000元无法追回,造成失职错误。2016年7月1日,望谟县监察局给予何明礼行政记过处分。

2.望谟县石屯镇石屯村党支部书记周开益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底至2013年初,石屯镇政府将望谟县危改办下发的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到村,周开益和黄泰悟召集各组组长研究,将各组已建好房但尚未享受危房补助的农户统计上报给村两委,收到上报名单后,周开益明知李首美和王封敏两户农户所住房屋不是危房,且两家丈夫都是公职教师的情况下,在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碍于情面不提出反对意见,又不按规定公示危房改造名单,导致两农户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2016年8月17日,望谟县纪委给予周开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户农户违规危改补助金被追回财政。

3.册亨县丫他镇坪位村代理党支部书记王朝华乱作为问题。2011年,丫他镇分配给坪位村危房改造任务68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朝华为了完成任务,将危房改造指标分给自己的表叔黄大杰,而黄大杰又没有进行危改,王朝华为了顺利通过验收,就用黄大杰次子刚建好的房屋作为验收对象,编造虚假材料帮其套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10000元。今年在确定危改对象时,已于2013年改任村人口主任,去年7月任村代理党支部书记的王朝华,又将黄大杰的房屋以其次子的名义作为申报对象,造成同一栋房屋两次作为危改对象的错误。2016年8月24日,丫他镇党委给予王朝华党内警告处分。

4.安龙县普坪镇牙皂村原副主任杨胜荣乱调整危改指标问题。2014年3月,戈塘镇与普坪镇合并,成立新的普坪镇,时任牙皂村副主任的杨胜荣在安排危房改造时,面对本村高补总组退伍军人,又是二女结扎户、享受国家农村低保的牛正伦的多次危改申请,擅自调整了一个名额,将这户2013年3月建了新房,家庭条件较好,且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确定为低保二级危改户,造成该户套得危改补助资金7000元的错误事实。2016年 6月 28 日,普坪镇纪委给予杨胜荣党内警告处分。

5.安龙县龙山镇纳赖村委会主任王朝辉默许农户造假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4年,王朝辉在纳赖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危改户王元照不按要求新建住房,用其伯父王从斌的房屋搞虚假验收,对这样的行为不但不予制止,也不督促其改造危房,而是采取默许的态度,导致王元照套得危改资金22300元。2016年7月 1日,龙山镇给予王朝辉党内警告处分。

6.义龙试验区雨樟镇大果朵村支书郎国俊、人口主任田野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11月,时任村支书的郎国俊在大果朵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不按规定进行组评村议,违规将不是低保户的儿媳妇周丽评为低保一级危改户,由于镇里分管领导发现及时,20000元的危改资金才未拨付,不过郎国俊还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直认为该笔危房改造款应该发放给周丽,2016年5月又打报告到镇政府要钱。2012年7月,时任人口主任的田野不按组评村议的要求,以其妻子的名义虚造资料申请危房改造,获得低保一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6年8月2日和8月18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分别给予郎国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田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田野违规套取的20000元危改资金收缴国库。

7.贞丰县鲁贡镇巧年村党支部书记王成立包庇纵容下属重复申报危改资金问题。2010年,巧年村原社保信息员罗安琴(现为村常务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危房改造,获得补助款2万元;2014年,罗安琴又以其儿子罗仕林的名义,将2010年已改造的旧房子再次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2300元。作为村支书的王成立在2014年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危改户申报名单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作为村常务干部的罗安琴利用同一栋房屋重复申领危改资金的问题不予制止,造成国家危改资金的流失。2016年7月18日,鲁贡镇纪委给予王成立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了王安琴违规申报危改款。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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