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聚焦民生扶贫形成监督合力 保障脱贫攻坚
2月6日,黔西南州召开民生监督座谈会,就如何构建监督体系,形成合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进行专题研究。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刘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抓实民生监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体系,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着力解决好监督体系、监督手段、监督对象等问题,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协同。巡察、督查、扶贫、民意调查中心等监督部门,要聚焦民生监督协同作战。巡察、巡查、督查各类督查之间要高度融合。巡察工作组既要有组织部门人员,也要有纪委办案人员,对巡视发现问题直接纳入“党建约谈·行动培训”进行约谈,问题线索直接查办,确保上下一致、左右协调、同频共振。切实提高民生专职监督员待遇,激发担当精神,将民生监督信息员队伍与民意调查员整合使用,打造精干村级民生监督队伍。
创新监管手段,管用实用。统一规划,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统一门户、统一平台、统一数据来源”,加强全州扶贫数据整合,建设“数据仓库”,实现数据共享互通。突出以用户体验为导向,整合、简化、优化现有民生监督查询平台功能模板,使操作更加简便流畅。牢牢把握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采取抽查、评估、评定等方式,改进现有考核方式,实现过程可追溯,增强考核实效。要减少文牍报表,减轻地方负担,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腾出时间精力,专注做好本职工作。
明确监管对象,有的放失。抓住项目,民生项目要全部纳入民生监督系统,建设廉洁诚信体系,对承建方廉洁信用进行评估,防控廉洁风险;盯住干部,纪委对干部工作日志定期抽查,评估内容真不真、举措实不实、节奏快不快、效果好不好;看住贫困户情况和动态信息,数据录入实行“谁负责、谁录入”,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力量就要介入。职能部门要做到对日志百分之百检查,纪律检查机关要“以一当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问责,切实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逐步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探索实行州纪委常委直管纪工委制度,由派驻纪检组负责联系部门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监察室专司执纪之职,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收拢拳头,切实提升执纪的规范化水平。(州纪委办公室、研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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