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四强化抓实民生监督工作立案查处1123件 1086人受纪律处分
2016年以来,黔西南州紧紧围绕“深化、规范、提升”要求,不断巩固和推进 “6321工作法”,四个强化抓实民生监督工作。
强化考核。将2016年民生监督工作分成工作保障、三大系统、脱贫攻坚、专项监察、三年行动、案件查办等7项考核指标,细化成19项考核内容27项评分标准,纳入州委目标绩效进行考核。
强化台账建立。在民生监督组统一建立简单明了、规范科学、易于操作的项目备案、信访问题、核查工作和案件登记“四个台账”,将“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三见要求具体化,对问题线索来源、处理过程、结果落实等环节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在县级纪委统一建立立案台账,确保民生案件查办质量。
强化办案协作。与审计部门、政法机关和民意调查中心建立协作办理民生案件工作机制,做到审计与办案相结合、纪律处分与司法处理相结合、民生监督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强化办案合力。
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科学设计、系统管理、高度有力的思路,先后制定了脱贫攻坚“六要六不准”、触控一体机管理办法等15个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20多个民生监督工作制度,对非党村组干部等违纪后是否可以立案处理的问题,我们专门向省监察厅报告后得到了监察部的回复,有效解决这个一直困扰基层的难题。
2016年,全州民生监督组共立案1123件,给予党纪处分1086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涉案金额9973.67万元。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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