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三项举措推进大数据应用 着力打造“智慧检察”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大数据应用推进年”的决策部署,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数据驱动,把大数据运用作为破解检察工作瓶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引擎,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就如何全面推进大数据应用工作,黔西南州检察机关谋划制定三项举措推进大数据应用。
一是以研发“贵州检察‘四位一体’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为契机,创建大数据运用黔西南品牌,为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运用提供试点经验。以“贵州检察‘四位一体’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研发上线运行为契机,突出落实好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措施上认真落实,在试点应用上集中发力,把研发和运行“贵州检察‘四位一体’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全州检察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特色、抓出经验,着力在打造“智慧检察”“指尖上的检察院”上创造出黔西南品牌,为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工作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二是以打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引领,精准制定措施方案,逐一突破实现科技强检和大数据应用升级服务检察工作。以打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引领,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已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的基础上,下一步州检察、兴仁院、普安院、安龙院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梳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精准制定创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的有效对策、措施和方案,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和创建活动的宣传,着力推动全州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和大数据应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坚持系统“应用”深度融合实际需要,聚焦发力破解难题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取得新成效。依托司法办法辅助系统、案件职能研判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等上线运行,全力推进大数据应用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度应用,着力破解信息化建设多应用少、建设强应用弱的问题,聚焦发力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取得新成效。(苏明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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